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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开云(中国)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办 作者:孙润 发布时间:2023-09-22 14:12:25 点击数:

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联发[2021]1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开云(中国)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于10月上旬召开。

本次大会在学院党委全面领导和团委具体指导下,由开云(中国)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会筹备委员会”)组织执行。为进一步做好学代会、研代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代表选举和提案征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代表选举和提案征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凡是具有我校学籍、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均有资格选举成为代表:

1.开云(中国)在读全日制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合理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和构成比例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代表经各班级团支部、专业团支部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人数不足20人的团支部选举1名代表,人数超过20人的团支部选举2名代表;

2.考虑博士研究生实际情况,博士生共选派5名代表;

3.非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4.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应占比超过25%、5%,依规依程序优先推荐班级和专业团(总)支部委员担任代表。

三、代表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5.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6.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7.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8.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四、代表提案征集的原则

提案是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提案名称、提案内容、提案调研、建议措施等。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每名代表可以提出两项提案。

五、提案内容

根据全国学联文件要求,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六、时间安排

1.9月22日 发布通知

大会筹备委员会对学院各班级团支部、专业团支部发布大会召开通知及代表选举和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2.9月25日前 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候选人

各班级团支部、专业团支部召开班级会议,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将附件1(开云(中国)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申请表)命名为“团支部名称代表/博士代表+姓名”发送至“daibiaodahui2023@163.com”。

3.9月26日 资格审查确定大会正式代表

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组对正式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大会正式代表上报大会筹备委员会。如有问题,进行补选。

4.9月30日前 正式代表完成草案提交

正式代表将附件2(开云(中国)代表提案征集申报表)命名为“姓名+年级+提案名称”发送至“daibiaodahui2023@163.com”。



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