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联发[2021]1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开云(中国)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于10月上旬召开。
本次大会在学院党委全面领导和团委具体指导下,由开云(中国)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会筹备委员会”)组织执行。为进一步做好学代会、研代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代表选举和提案征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代表选举和提案征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凡是具有我校学籍、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均有资格选举成为代表:
1.开云(中国)在读全日制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合理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
二、代表名额的分配和构成比例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代表经各班级团支部、专业团支部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人数不足20人的团支部选举1名代表,人数超过20人的团支部选举2名代表;
2.考虑博士研究生实际情况,博士生共选派5名代表;
3.非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4.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应占比超过25%、5%,依规依程序优先推荐班级和专业团(总)支部委员担任代表。
三、代表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5.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6.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7.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8.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四、代表提案征集的原则
提案是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提案名称、提案内容、提案调研、建议措施等。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每名代表可以提出两项提案。
五、提案内容
根据全国学联文件要求,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六、时间安排
1.9月22日 发布通知
大会筹备委员会对学院各班级团支部、专业团支部发布大会召开通知及代表选举和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2.9月25日前 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候选人
各班级团支部、专业团支部召开班级会议,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将附件1(开云(中国)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申请表)命名为“团支部名称代表/博士代表+姓名”发送至“daibiaodahui2023@163.com”。
3.9月26日 资格审查确定大会正式代表
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组对正式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大会正式代表上报大会筹备委员会。如有问题,进行补选。
4.9月30日前 正式代表完成草案提交
正式代表将附件2(开云(中国)代表提案征集申报表)命名为“姓名+年级+提案名称”发送至“daibiaodahui2023@163.com”。
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